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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特别荣誉奖”、“杰出贡献奖”“优秀青年企业家奖”评选规则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2日)     浏览人次:56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特别荣誉奖”、“杰出贡献奖”以及“优秀青年企业家奖”是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以下简称灌排分会)为庆祝本会成立10周年而举行的特别评奖活动;
第二条 特别荣誉奖:颁发给一直以来特别支持灌排行业和灌排分会发展的政府官员、专家等;
第三条 杰出贡献奖:颁发给在灌排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推广、商务领域拓展、规范行业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的企业家;
第四条 优秀青年企业家奖:颁发给立志于灌排行业,年轻有为,有创业精神,业绩突出的青年企业家;
第五条 评奖过程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本规则的各项条款规定;
第六条 灌排分会理事会实行对各奖项的管理和指导,灌排分会秘书处负责各奖项评审的组织工作及日常工作;
 
第二章 评奖条件
第七条 特别荣誉奖条件:
  1、是从事灌排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政府官员或技术工作的专家;
  2、一直在政策引导、行业法规、国家宏观动态、市场信息导向、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关注、支持、帮助灌排行业和灌排企业;
  3、在灌排行业管理、技术、科研等领域具有很高的威望;
  4、对于灌排分会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
第八条 杰出贡献奖条件:
  1、是中国灌排行业生产或经营企业(包括国外灌排企业在中国区域内的合法办事机构、合法注册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并且是灌排分会会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2、从事灌排行业企业生产经营10年以上;
  3、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所领导的企业运行良好,生产经营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企业产品或承担建设的灌排工程具有稳定优良的质量,并得到业内一致的认可;
  5、重视企业信誉,有良好的诚信度;
  6、所领导企业的生产(产品和产量)、经营(销售额和利润)、技术研发、服务方式、企业文化等对灌排行业会产生重大影响;
  7、所领导的企业积极组织、参与灌溉技术推广及灌溉市场开发活动,对灌排行业的整体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
  8、积极为灌排分会工作出谋划策,并对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第九条 优秀青年企业家奖条件:
  1、是中国灌排行业生产或经营企业(包括国外灌排企业在中国区域内的合法办事机构、合法注册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并且是灌排分会会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年龄在40岁以下;
  2、从事灌排行业企业生产经营5年以上,自主创业者优先;
  3、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所领导的企业运行良好,生产经营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企业产品或承担建设的灌排工程具有稳定优良的质量,并得到业内一致的认可;
  5、重视企业信誉,有良好的诚信度;
  6、对灌排行业有一定的前瞻性,对本企业有充分的信心和中长期规划。所领导企业的生产(产品和产量)、经营(销售额和利润)、技术研发、服务方式、企业文化等在灌排行业有一定的影响;
  7、所领导的企业积极组织、参与灌溉技术推广及灌溉市场开发活动,对灌排行业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8、积极为灌排分会工作出谋划策,并对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第三章 评奖机构
第十条 由灌排分会理事会、技术委员会部分成员和秘书处组成本次评选活动的评奖委员会;
第十一条 灌排分会秘书处在评奖活动中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各奖项评选规则的起草;
  2、负责组织各奖项的评审工作;
  3、负责组织有关评奖活动的候选人公示、颁奖大会等活动;
  4、接受与处理各界对评奖相关的各类质询和投诉;
 
第四章 公示及授奖
第十二条  各奖项获奖提名名单由秘书处提出,评奖委员会对提名名单进行初步评选,初步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灌溉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反馈的意见,由评奖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
第十一条 获奖人名单以颁奖仪式上正式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十二条 灌排分会将在“灌排分会成立10周年庆典”上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评奖规则由灌排分会秘书处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四条 本评奖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
                            200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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