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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土地整理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27日)     浏览人次:325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主要手段,是国土资源部门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一项具体工作,是一项民心工作和德政工程。随着广西新一轮经济高速发展的启动,占补耕地的数量越来越大,针对广西的地理环境特点,可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的模式推行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工作,进而促进广西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基本情况

  1、广西耕地现状。目前,广西人4961万,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第10位,陆地面积为23.75万平方公里,居第9位。据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广西耕地约有421.42万公顷,人均1.27亩,低于全国1.39亩的水平,与2004年全区人均1.32亩相比,人均减少了0.05亩。广西耕地以红壤为主,土壤的有机质及磷、钾等矿物元素含量低,大多数耕地土层比较浅薄,土壤较为贫瘠。现有耕地中,坡度15度以上的坡耕地占10%,中低产田(地)约占74%,可开垦的后备资源仅8万多公顷。当前,在农业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粮食单产增幅有限的情况下,确保粮食安全,必须稳定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随着广西进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新阶段,今后因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损毁等原因还将不可避免地减少耕地,广西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补充耕地只能主要依靠盘活存量,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在农村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手段,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因此,加大土地整理的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土地整理,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广西土地整理工作的基本情况。2001年以来,广西土地整理工作通过制定《广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提出了土地整理的总体目标,确定了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已经竣工验收了一批土地整理项目,一批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实施推进,土地整理工作进展顺利。据调查测算,全区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237664.77公顷,其中,耕地整理可补充耕地58920.40公顷,占24.79%;村庄整理可增加耕地13772.55公顷,占5.79%;土地复垦可增加耕地11610.77公顷,占4.89%;土地开发可增加耕地1 53361.05公顷,占64.53%。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好土地,广西提出了土地整理的总体目标: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的耕地,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显著改善,耕地质量明显提高,土地达到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按照《广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安排,2004年到2010年全区平均每年补充耕地9780公顷。比如2006年,全区整理基本农田面积12730.12公顷,新增面积1162.88公顷。全区依法批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4396.93公顷,全部为先补后占,年末全区可供补充的耕地存量5509.6公顷,广西已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3、广西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2005年,广西土地整理已经圈定了5个重点区域,一是桂东丘陵平原区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84987.3 1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2949.45公顷;二是桂东南平原盆地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10661 8.20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4962.27公顷;三是桂中旱区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287422.86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12271.05公顷;四是“南北钦防”沿海平原台地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282154.37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8061.91公顷;五是桂西及桂西南丘陵河谷土地整理区,待实施土地整理面积396288.87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耕地9214.37公顷。

  4、广西土地整理工作的进展情况。2001年以来,广西土地整理工作进展顺利,截止到2007年8月,全区共下达了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163个,这些项目涉及自治区农垦局和全区14个市的73个县(市、区),实施土地整理总面积71 242.06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2163.8835公顷,总投资148361..1 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102个(已竣工验收项目8个、正在开展的项目67个、计划近期开展的项目27个),实施土地整理面积42945.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1 38.73公顷,总投资83649万元;自治区投资土地整理项目61个(已竣工验收项目3个、正在开展的项目30个、计划近期开展的项目28个),实施土地整理面积28296.56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025.1535公顷,总投资64667.1 8万元。截止2007年,全区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1 1个,实施土地整理总面积4163.9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096.68公顷,总投资1 1965万元,,其中,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天堂岭丘陵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宾阳县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天等县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兴安县黄金冲土地开发项目、恭城县栗木土地开发项目、隆林县宝石地土地开发项目、上思土地整理示范项目、环江县土地开发项目等8个是国家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3261.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 13.1公顷,投资8557万元;金光实业总公司土地整理项目、武鸣县双桥镇土地整理项目、田林县洞弄乡六隆移民开发区万亩耕地开发项目等3个项目是自治区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902.4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83.58公顷,投资3408万元。项目区分布在南宁市、宾阳县、武鸣县、恭城县、兴安县、田林县、隆林县、环江县、天等县和上思县。二是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的基本情况。全区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有98个,实施土地整理总面积37904.9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5 11.93公顷,总投资78950.73万元,其中,陆川县珊罗镇土地整理项目、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安平村大垌田土地整理项目等68个是国家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25078.6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542.77公顷,投资48236万元;容县容西、容州、杨村土地整理项目、玉林市玉州区城北土地整理项目、扶绥县渠黎镇土地整理项目等30个是自治区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12826.2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969.16公顷,投资30714.73万元。项目区分布在南宁市、武鸣县、横县、上林县、扶绥县、大新县、天等县、柳州市、柳江县、柳城县、来宾市、象州县、武宣县、忻城县、临桂县、兴安县、灌阳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贺州市、昭平县、玉林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贵港市、平南县、桂平市、百色市、田东县、平果县、靖西县、那坡县、乐业县、田林县、钦州市、灵山县、浦北县、罗城县、南丹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北海市、合浦县、防城港市、上思县等53个市县和自治区农垦局。三是计划近期开展土地整理项目的基本情况。全区计划近期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共56个,实施土地整理总面积29183.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777.99公顷,总投资57401.45万元,其中,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来宾市兴宾区、贵港市覃区山北乡、南宁市华侨投资区、灵山县檀圩镇、灵川县灵川镇、全州县文桥镇、扶绥县柳桥镇、南宁市江南区迎安镇、上思县昌菱农场、合浦县西场镇、扶绥县东门镇等26个是国家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14605.3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082.86公顷,投资26901万元;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团阳村、玉林市成均镇井龙村等30个项目是自治区投资项目,实施土地整理面积14577.9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95.13公顷,投资30500.45万元。项目区分布在南宁市、武鸣县、宁明县、龙州县、凭祥市、柳江县、融水县、武宣县、金秀县、忻城县、桂林市、全州县、兴安县、恭城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县、贺州市、钟山县、富川县、玉林市、贵港市、平南县、桂平市、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钦州市、浦北县、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东兰县、巴马县、都安县、宜州市、合浦县和东兴市等42个市县。

二、广西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成绩

  2001年以来,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项目区道路、水利设施等生产条件,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达到了“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项目实施目标。

  1.提高了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率。土地整理项目区内土地资源普遍存在土地利用粗放、开发程度低、利用结构不合理和效益差的问题,通过项目实施,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综合整治,降低了田埂系数,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天堂岭丘陵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土地集中连片,多为低矮小山丘,旱地较多,常年干旱,以种植甘蔗等农作物为主。项目实施面积660公顷(土地开发340公顷、土地整理320公顷),2006年12月20日经竣工验收核实:新增耕地374.0305公顷(新增水田6.65公顷、新增旱地367.4805公顷),新增耕地率为56.67%。南宁市双定镇潭吸水库土地整理项目,计划实施面积5 13.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16.73公顷,项目实施后进行了设计修改,实际实施面积545.15公顷,平整土地263.33公顷,新增耕地126.15公顷。

  2.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土地整理项目向基本农田和粮食主产县倾斜,通过项目的实施,改良土壤、砌墙保土、修建梯田,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兴修水利、改造中低产田、扩大耕地灌溉面积,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计划2007年竣工的玉林市玉州区城北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面积560.6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53公顷,新增耕地率5.26%。项目整理目标是项目区耕地达到一等水田标准,防涝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排涝按5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完,灌溉保证率为90%。陆川县珊罗镇土地整理项目,在项目实施以前,项目区地势低,每逢大雨,都被水淹3—5天,农民不仅出入不便,而且常常浸坏农作物。尽管项目工程只完成了三分之二,修建了主排渠,排洪排水非常通畅,雨季来临时,不再被淹遭浸了,一举解除了当地农民常年的一块心病,农民群众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土地整理的好处。

  3.改善了项目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武鸣县双桥镇土地整理项目区建设桥涵3座,修建田间道9.866km,生产路21.422km;南宁市江西镇大垌田土地整理项目区建设桥涵16座,修建4m宽田间路33.54km,2m.宽的生产路17.24km,通过田间道路的建设,提高了项目区交通便捷度,减轻了劳动强度,大大改善了项目区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武鸣县双桥镇项目区八桥村农民陆克贤说:“土地整理以后,道路、排水、灌溉都解决了。两年了,邕宁四塘的人来租地种植西瓜(每年收获早稻后一国庆节),每亩有租金500元。每年冬种,县蔬菜协会又来指导规模连片种植土豆、西红柿。如果事先知道土地整理有这么好的结果,就不会有任何抵触情绪了。”南宁市江西镇大垌田土地整理项目区安平村农民凌加保说:“土地整理,真正是群众得到了实惠,家里有20亩地种甘蔗,以前,要把甘蔗送往糖厂,需要先用牛车运一公里到公路边,再装上汽车,需要30个人工、3天时间。现在,汽车开到地头了,每天可以节约20个人工。以前,甘蔗地是牛耕,20亩地只有68吨产量。现在,深耕(机耕)、保水,去年20亩得产量达到128吨。"同村农民黄赐勇说:“过去,水田里种辣椒、四季豆等,需要先把蔬菜装进蛇皮袋,再运个一公里到公路边,买相不好,收购商往往压价。现在,汽车可以一直开到田头收购蔬菜了。”安平村只有一半耕地进行了土地整理,现在,广大农民群众看见了土地整理的好处,迫切要求早日能够对一半耕地实施土地整理。

  4.改善了项目区局部的生态环境优化。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一系列工程措施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农田小气候,防止水土流失,有效的保护了当地环境。武鸣县双桥镇土地整理示范项目区内无防护林带。整理后,新增林带覆盖率1.6%,新增防护林面积60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200公顷以上。南宁市江西镇天堂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内无防护林带。整理后,大大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了植被的覆盖率,实施后植被覆盖率91.1 8%,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生态与生产的良性循环。南宁市坛洛镇庆林村马六坡土地开垦示范项目通过土地梯化和PVC管灌后,既了改善了局部农田小气候,防止水土流失,又促使农业生产的节约用水和高效用水,促进了农业与生态的良性发展。

三、广西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整理投资项目的每亩投入资金标准偏低。从全区各地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实践来看,广西是典型的南方丘陵山区省份,土地整理投资项目的每亩投入资金标准偏低。国家投资项目多数每亩1100元左右,自治区投资项目每亩1500元左右。国家投资的陆川县珊罗镇土地整理项目,计划上报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批复项目总投资1361万元,只能按照这个资金盘子进行工程设计,由于设计上有缺陷,中途修改设计,既增加投资90万元,又延长了工期。我们在调研中还发现,由于投资标准偏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修建道路、修渠、打井等工程之后,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平整土地了。不平整土地或少平整土地,修路、修渠、打井等也要占地5%左右,实际上增加的耕地并不多。各地的同志们纷纷要求提高资金标准。

  2.土地整理实施规模小、工程施工进度慢。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7年1月的检查考核,2006年末,全区实际耕地保护面积为428 1757.9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30494.09公顷。截止2007年8月,全区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4163.93公顷,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37904.90公顷,计划近期开展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291 83.28公顷,分别占全区实际耕地保护面积的0.000972%、0.00885%和0.00682%;分别占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0.00115%、0.0104%和0.00804%。同时,按照“工程施工不影响农民耕作"的原则,每年只能在冬春季才能施工,每个项目的工期一般需要2年,有的需要3年。因此,从总体上看,广西土地整理的规模小、进展慢。由于工期是固定的,要扩大规模,加快推进,只能是每年大幅度增加开工项目。

  3.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来源单一。几年来,广西土地整理的资金来源是从征用土地中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交地方财政和中央金库的资金,资金来源单一。土地整理是一个长远性的工作,工作量大,需要巨额资金投入,在发达国家,土地整理已经规范化、制度化了,一般都形成了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土地所有者组成的投资主体。同时,市场经济发达,土地整理的市场融资也比较容易。充足的资金投入是搞好土地整理的重要条件,加快推进广西土地整理工作,仅仅依靠中央、地方财政资金是远远不够,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4.土地整理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从国外土地整理的实践来看,为了让有限的耕地得到合理利用,早在20世纪初,3个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荷兰、德国和日本就颁布了土地整理法,之后经过反复修订,土地整理的标准逐渐提高、内容不断增加,制度逐步完善。荷兰200多年来对全国90%的土地进行了整理,建成了花园式的现代农业国;德国全面实施土地整理,各州也颁布了实施的有关法规,成为各国效仿的典范。就我们国家、我们广西而言,现代意义的土地整理是一个新生事物,处于初创时期,法制、体制和机制都不完善。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土地整理法,只有湖南个别省份出台了土地整理条例,而土地整理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属调整,涉及到巨额资金投入,涉及到农、林、水、交通等诸多专业和部门,应该通过立法予以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从2008年起,土地整理上报项目和项。目管理的权限下放到市县一级,更需要权威性的法律法规的保障。经过几年来的土地整理实践,广西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垦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指导土地整理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具备了土地整理的立法条件。

  四、加快推进广西土地整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土地整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土地整理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途径之一,为加快推进广西土地整理工作,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把土地整理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承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

  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土地整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尽早把土地整理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长期的年度承诺的为民办实事之一,应当通过设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基金,在2008年至2030年连续22年实施广西土地整理工程,平均每年完成5万公顷左右耕地的土地整理,经过20多年的努力工作,在保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使广西耕地质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

  2、把土地整理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根据土地整理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土地整理列入下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尽快制定、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理条例》,从法律上保证土地整理内容的规范与程序的完备。《土地整理条例》应当包括土地整理的内容、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等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职责、土地整理的规划与立项、土地整理的实施、土地整理的土地权益保护、土地整理的资金筹集、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基本条款。为全面实施土地整理提供权威性的法律保障。

  3、积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一是要以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为契机,加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涉及土地的费税的征收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不断增加土地整理资金。二是应当建立土地整理专项基金,基金可以由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的部分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支出等渠道筹集。三是可以出台财政补助、财政贴息政策,鼓励、支持政策性银行增设面向土地整理的政策性信贷资金。四是应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企业资金、农村经济组织资金、个人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土地整理。五是应当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和利用外资,特别是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土地整理援助项目落户广西。六是应当争取国家支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行土地整理债券,面向社会,筹集资金。

  4、因地制宜、提高每亩土地整理项目投资标准。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适当提高每亩土地整理项目投资标准。一是明确鼓励、支持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平原、丘陵等不同土地整理项目区每亩投资标准,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按照“政策鼓励、农民自愿"原则,鼓励、引导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民根据当地的需要和可能,自愿增加投入,上马喷灌、滴灌等建设项目,加大设施农业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标准。

  5、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明确鼓励、支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遵循“统筹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以资金为基础,以项目为平台,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在土地整理项目区内,水利部门修建大渠、实施人饮安全工程建设,农业部门负责改良土壤、指导规模经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交通部门负责通村通屯公路,沼气部门负责改厕、改灶、改变村容村貌,土地整理修建小渠与大渠配套、修建田间道路与通村通屯公路配套等,提高各类支农资金的综合经济社会效益。

  6、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整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是深入细致做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动员工作。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的宣传、发动阶段,应当组织项目区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前往已经竣工验收的项目区参观考察,耳闻目睹土地整理给项目区农民群众带来的好处,打消农民群众的疑虑,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土地整理的主动性。二是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土地整理的全过程。应当组织项目区村民代表小组,参与土地整理工程的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保证土地整理工作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三是积极探讨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的办法、途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四是开展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试点工作,使土地整理工作由村外向村里推进,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整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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